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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安磁檢測 2024-04-10 383
一、認證簡介
隨著鋰電池被廣泛應用于移動通訊設備、電子數碼產品、動力產品以及醫療和安防領域等,國家對鋰電池的運輸監控也越來越嚴格。因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含鋰電池是在運輸過程中存在一定危險,為切實保證電池航空運輸安全,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各機場在每個類型的電池收運過程中,電池需證明符合UN38.3,沒有UN38.3合格報告的不能收運。
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簡稱UN38.3。各航空公司依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規定,對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單獨或與設備一起運輸的屬可充電型鋰電池的手機電池、筆記本電腦電池、對講機電池、攝像機電池、遙控玩具電池等產品做出了相關的檢測規定,其中對含鋰電池的產品來說檢測的要求為《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38.3款,即UN38.3。
二、適用地區
通過航空運輸、海運運輸出口到任何國家
三、產品范圍
1.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 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3.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5.各種一次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四、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
·將電芯和電池在溫度為20±5℃,大氣壓力為不大于11.6kpa 的環境中貯存不少于6 個小時 ·樣品試驗后開路電壓應不低于試驗前開路電壓的90%,此要求不適用于完全放完電的電池和電芯。 樣品(電池)應無漏液、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以及無著火現象的發生。 |
T.2熱沖擊 |
·電池存儲條件如下: ·一次溫度循環為72±2℃(6h) — -40±2℃(6h) ·溫度轉換最大間隔時間為30min ·重復10 次循環 ·循環結束后,電池在 20±5℃的條件下 擱置24 小時. ·樣品試驗后開路電壓應不低于試驗前開路電壓的90%,此要求不適用于完全放完電的電池和電芯。 樣品(電池)應無漏液、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以及無著火現象的發生。 |
T.3振動試驗 |
·電芯和電池牢固地安裝在振動臺(的臺面)上 ·振動以正弦波形式,以7Hz 增加至200Hz,然后在減少回到7Hz 為一個循環,一個循環持續15 分鐘的對數前移傳送。 ·對數掃頻為:從7 赫茲開始保持1gn 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頻率為18 赫茲,然后將振幅保持在0.8 毫米(總偏移1.6 毫米)并增加頻率直到最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 赫茲),將最大加速度保持在8gn 直到頻率增加到200 赫茲。 ·以振動的其中一個方向必須是垂直樣品極性,對每個電芯從三個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循環12 次,每個方向3 個小時,共9 小時。 ·樣品試驗后開路電壓應不低于試驗前開路電壓的90%,此要求不適用于完全放完電的電池和電芯。 樣品(電池)應無漏液、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以及無著火現象的發生。 |
T.4沖擊試驗 |
·以穩固的托架固定住每個電芯和電池樣品的全部配件表面。 ·對每個電芯或電池以峰值為150gn 的半正弦的加速度撞擊,脈沖持續6 毫秒,大型電池和大型電池組須經受最大加速度50gn 和脈沖持續時間11 毫秒的半正弦波沖擊。 ·每個電池或電池組須在三個互相垂直的電池安裝方位的正方向經受三次沖擊,接著在反方向經受三次沖擊,總共經受18 次沖擊。 ·樣品試驗后開路電壓應不低于試驗前開路電壓的90%,此要求不適用于完全放完電的電池和電芯。 樣品(電池)應無漏液、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以及無著火現象的發生。 |
T.5外短路試驗 |
·保持試驗環境溫度穩定在57±4℃,以使電芯或電池樣品外表溫度達到57±4℃ ·將樣品正負極用小于0.1Ω 的總電阻回路進行短路,樣品的外表溫度恢復到57±4℃之后保持短路狀態1 小時以上。 ·對電芯或電池必須進一步觀察6 個小時才能下結論。 ·在測試過程中以及之后6 個小時內,電芯或電池樣品 - 外表溫度不超過170℃ - 無解體、無破裂和無著火現象發生。 |
T.6撞擊試驗 |
撞擊(適用于直徑不小于18 毫米的圓柱形電池) ·將試驗樣品用的電芯或聚合物電芯放在一個平坦光滑的平面上 ·將一直徑為15.8mm 的橫木橫過電池中部放置后,將一質量為9.1kg 的物體從61±2.5cm 的高度落向樣品。 ·接受撞擊的試樣,縱軸應與平坦的表面平行并與橫放在試樣中心的直徑15.8±0.1 毫米彎曲表面的縱軸垂直。每一個試樣只經受一次撞擊。 ·電芯或電池的最高表面溫度應不超過170℃ 試驗結束后6 個小時之內,電芯和聚合物電芯應無解體和無著火現象發生。 |
T.6擠壓試驗 |
擠壓(適用于棱柱形、袋裝、硬幣/紐扣電池和直徑小于18 毫米的圓柱形電池) ·將電池或元件電池放在兩個平面之間擠壓,擠壓力度逐漸加大,在第一個接觸點上的速度大約為1.5 厘米/秒。擠壓持續進行,直到出現以下三種情況之一: - 施加的力達到13 KN±0.78 KN - 電池的電壓下降至少100 毫伏 - 電池變形達原始厚度的50%以上。 ·棱柱形或袋裝電池應從最寬的一面施壓。紐扣/硬幣形電池應從其平坦表面施壓。圓柱形應從與縱軸垂直的方向施壓。 ·電芯或電池的最高表面溫度應不超過170℃ 試驗結束后6 個小時之內,電芯和聚合物電芯應無解體和無著火現象發生。 |
T.7過充電試驗 |
·以2 倍制造廠推薦的最大持續充電電流對樣品充電 ·本測試最小電壓為: ·如果廠家推薦的充電電壓不超過18V,本測試的最小充電電壓應是廠家標定最大充電電壓的兩倍或者是22V 之中的較小者。 ·如果廠家推薦的充電電壓超過18V,本測試的最小充電電壓應是廠家標定最大充電電壓的1.2 倍。 ·20±5℃的環境溫度下,試驗持續24 小時。 試驗樣品在試驗中和試驗后7 天內,應無解體和無著火現象發生。 |
T.8強制放電試驗 |
·20±5℃的環境溫度下,將單個電芯連接在12V 的直流電源上進行強制放電,此直流電源提供給每個電芯初始電流為制造廠指定的最大放電電流。 ·指定的放電電流通過串聯在測試電芯上的合適大小和功率的負載來獲得,每個電芯的強制放電時間(小時)為額定容量除以初始電流(安培)。 試驗樣品在試驗中和試驗后7 天內,應無解體和無著火現象發生。 |
1.2m跌落(包裝后) |
包裝好的鋰電池在20±5℃條件下,從1200mm(電池最低點)跌落至 18-20mm厚的硬木板上(木板鋪在水泥地面上)。 試驗樣品在試驗中和試驗后不起火,不爆炸。 |
判定測試合格標準 (1)在試驗T.1至T.6中,沒有發生解體或起火 。 (2)在試驗T.1、T.2和T.5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易燃或腐蝕性物質。 a.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 b.沒有發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 (3)在試驗T.3和T.6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或腐蝕性物質。 a.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 b.沒有發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 (4)1.2m跌落從X、Y、Z正負六個方向,每個方向跌落1次無滲漏、無解體、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 |
五、所需資料
1.申請表填寫(填寫電池信息)
2.電池規格書
3.檢測樣品(樣品銘牌上需要有型號、電壓、容量以及瓦時值,且須跟出貨運輸時的電池保持一致)
如果需要出貨物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空運/海運),則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委托書和運輸聲明等相關資料
2.包裝圖片(外包裝圖片,外包裝打開圖片,內包裝圖片)
六、樣品要求
單電芯電池:18pcs+30pcs
多電芯電池:16pcs+30pcs
單電芯:40pcs
七、出貨方式
1.PI965(鋰電池單獨出貨)
2.PI966(鋰電池與設備合包)
3.PI967(鋰電池裝在設備中)
4.PI968(鋰金屬電池單獨出貨)
5.PI969(鋰金屬電池與設備合包)
6.PI970(鋰金屬電池裝在設備中)
八、認證流程
1.申請 Application
(1)確定客戶信息;
a.客戶產品由哪個城市航空出口;
b.客戶產品是單獨出貨還是配套其他產品出貨。
(2)填寫UN38.3申請表;
(3)提供電池規格書等資料。
2.報價 Quotation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確定測試時間及相應費用。
3.付款 Pay
申請人確認報價后,簽訂立案申請表及服務協議并支付項目費。
4.寄樣 Sample
客戶寄送樣品。
5.測試 Test
實驗室根據相關的檢測標準對所申請產品進行UN38.3全套測試。
6.報告 Report
測試通過,報告完成。
7.發證 Certification
項目完成,頒發DGM鑒定書。
九、認證周期及有效期
UN38.3認證周期為2-3周
十、工廠檢查
UN38.3認證不需要工廠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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